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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物院的“国宝”》(暂名)图书出版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河北博物院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我院现就《河北博物院的“国宝”》(暂名)图书出版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博物院的“国宝”》(暂名)图书出版项目
2.项目概况:图书要求有正式书号,公开出版发行。定位为面向青少年的科普类作品,图文并茂。图书文字约10万字,供应商要根据青少年的阅读特点进行编辑加工,并聘请相关科普专家进行审读;配图包括文物高清图及相关内容插画,插画由供应商负责提供。3.项目内容:对河北博物院陈列展出的13件“国宝”级文物进行历史、文化、艺术等多角度的阐述与赏析,生动讲述“国宝”文物的故事,在大众中普及国宝知识。
4.项目采购数量:2000册(不含样书)。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义,0311-85286719。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设备能力和技术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技术参数
1.图书尺寸:16开。
2.图书材质:
(1)封面:采用240克特种纸
(2)内页:采用100克特种纸
(3)印刷方式:四色印刷,套印准确
(4)装帧形式:平装。
3.供应商应具备优质编辑人员力量,具有丰富的青少年科普书、图画书出版经验。
四、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完成时间:图书结稿后6个月以内。
3.验收方式:由河北博物院组织人员对照合同对供应商执行项目的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要求供应商参加验收会,应答质询。
4.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具备较强售后服务能力,遵从河北博物院修改意见,及时做出调整和修改,不得以修改等原因延误项目进度。
5.付款方式:依据合同付款。
6.踏勘现场:河北博物院不组织踏勘,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途径: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至hbbwy86045642@163.com邮箱报名。邮件须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包含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盖有公章的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30至2021年9月9日16:00(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六、比选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4)项目实施方案、团队配置情况及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5)售后服务计划及商务参数响应情况。
(6)相关业绩。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1月至今的同类图书出版合同扫描件。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每页加盖公章,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6:00截止。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4.比选时间:2021年9月14日9:30。
5.比选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七、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
八、其他说明
1.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河北博物院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博物院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附件:《河北博物院的“国宝”》(暂名)图书出版项目评审标准.docx
河北博物院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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