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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布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公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名录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毛泽民办公室及宿舍旧址、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纪念馆、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克拉玛依一号井、赛图拉哨卡遗址等2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自治区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新疆妇女协会会员须知,乌鲁木齐市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林基路给父亲的家信、邓发烈士的皮帽、漫画木刻选集等8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7件/套,一般文物57件/套,未定级文物9件/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摸清革命文物保存状况,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将根据工作实际,依据各地革命文物排查、认定情况,继续分批次公布全区革命文物名录。 (新 文)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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