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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开展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为推动河北大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深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成效,5月15日,河北省文物局联合河北省检察院、解放军石家庄军事检察院、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了《联合开展燕赵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5月至9月,在全省开展燕赵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活动将结合河北省红色资源保护实际,重点监督纠治以下问题:擅自拆除、改(扩)建红色文化遗址,或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的;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以及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排放污染物,倾倒、焚烧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采石、采矿、爆破、开荒、挖掘、取土的;破坏、污损红色文化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的;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拆除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标志、纪念标志的;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遗体的;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的及其他影响烈士纪念设施庄重、肃穆、优美环境和气氛的行为;以歪曲、贬损、丑化等方式利用红色文化遗址的;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全省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将积极与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沟通,加强协作,追求共识,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跟进监督等方面提供支持。目前四部门正对全省红色资源保护情况进行调研,下一步四部门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负有相关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对于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河北省文物局将联合其他部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进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常态化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河北省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河北省文物局执法督察处)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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