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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宁县人民政府印发通告加强武垣城遗址保护


近日,肃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武垣城遗址保护的通告》,专门就加强武垣城遗址保护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措施。武垣城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沧州市肃宁县窝北镇雪村西南,始建于战国,兴盛于两汉,废弃于隋唐。现存城址以汉代为主,城墙为夯土筑成。城址文化层厚度1.7-5米,堆积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为切实加强对武垣城遗址的保护,当地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武垣城遗址保护原则、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保护组织及分工、保护措施、奖励与处罚等做出详细规定。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统筹策划武垣城址的保护和利用,把遗址保护与当地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谋求遗址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和谐关系;明确了武垣城遗址的保护组织及其分工,要求该遗址所在地的窝北镇人民政府及周边村委会建立健全群众文物保护组织,在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武垣城遗址进行保护等。

《通告》明确:在确保文物遗迹安全的原则下,可采取不同形式展示其风貌和价值,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各类建筑物和居民点,应采取措施逐步予以清除、拆迁;武垣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严禁建设工程和取土活动,村民在遗址保护范围内活动应以不损害地下遗迹为原则,不得深耕,不得伤及城墙;对于确因特殊需要,在遗址一般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按照程序报批。未经省文物局批准,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征用土地,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开工;不准攀爬城墙等。《通告》对违反文物保护规定的行为,明确了奖励与处罚措施。

(河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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