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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春秋》2020年度征订&征稿启事
《文物春秋》创刊于1989年,是以文物、考古、博物馆学为主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河北博物院主办,双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文物春秋》的办刊宗旨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及时反映河北省文物、考古、博物馆工作的新发现、新成果,推动和活跃全省文博科学研究工作,立足河北,面向全国,扩大与国内外文物考古界的学术交流,为促进河北省文物事业的发展和提高专业队伍的素质做出贡献。现对外公布征订和征稿启事。
2020年,本刊页码由原来的80页增加为96页,价格调整为每期单价15元,全年6期,共计90元。订阅方式改为银行汇款。您可直接汇款至河北博物院账户,附言中请明确为《文物春秋》订阅款。银行汇款后请将订阅信息(包括所订刊期、数量、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人、电话)以邮件形式通知我们,并附汇款回执单扫描件,以方便我们查询、汇总订阅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地将每期杂志寄达您的手中。
户名:
河北博物院
开户行:
农业银行石家庄广安支行
账号:
50350001040037925
银行行号:
103121035001
订阅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本刊编辑部。
本刊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育才街181号(邮政编码:050021)
联系电话:
0311—85815586、85881859
邮箱:
wwcqzzs@163.com
另外,2020年本刊仍加入“全国非邮发报刊联合征订”,代号4527,国内外订户如有此联合征订目录的,也可直接向联合征订服务部汇款订阅,或向该处索要目录,其地址为:天津市大寺泉集北里别墅17号联合征订服务部,邮编:300385。
本刊国外发行仍由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发行代号1341B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5号,邮编:100048。
《文物春秋》包括以下主要栏目:研究与探索、考古发现与调查、文博论坛、古代建筑、文保技术、文物介绍与研究等,欢迎广大专家、学者踊跃投稿。
一、来稿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文字精炼。字数应掌握在3000—8000字之间。
二、来稿需附关键词和中文摘要。关键词以3—5个词为宜,要求准确反映文章主旨。摘要在200—300字左右,要求简洁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和观点。
三、来稿请附作者简介,包括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邮箱及本人学历、专业、研究方向、职称等信息。
四、文中所用图表及插图要求图像清晰,颜色准确,不仅需插入文本中的具体位置,还需另附图片格式文件,并有与正文对应的图号和说明文字。考古报告、古建类文章最好同时邮寄纸质文本及所用线图一份。
五、本刊参考文献著录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采用顺序编码制,列于正文之后。
六、本刊审稿周期为两个月,如果来稿拟采用,责任编辑会在此期间通过电话或邮件与作者取得联系。
七、本刊谢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有不端行为者,本刊将在两年内拒绝采用其来稿。
八、本刊用稿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刊地址:
石家庄市育才街181号
邮政编码:
050021
联系电话:
0311-85815586
收稿邮箱:
wwcqzzs@163.com
《文物春秋》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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