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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物院《从石库门到天安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展览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河北博物院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我院现就《从石库门到天安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展览施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博物院《从石库门到天安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展览施工。

2.项目概况:河北博物院《从石库门到天安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展览项目,拟选在河北博物院北区二楼9、10号展厅,展厅面积1200平方米,展线约270延米,展出实物95件(套)。

3.项目内容:服务商负责项目的施工,包括:材料采购、制作、安装、非文物的布撤展、开展前保洁及展后恢复展厅原貌等。  

4.项目采购数量:1。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义,0311-85286719;

                                 王铎,0311-8528677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陈列展览设计;商场展柜、商业空间规划、设计、制作;展览设备及展具组装等,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设备能力和技术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技术参数

1.施工内容

(1)展墙施工:展厅内需搭建钢木质结构材质的临时展墙,高4米,长102延米,进行空间区域划分。

(2)辅助展项8项:景观3处分别为南湖红船景观约15平方米,石库门景观约10平方米,作战室景观复原约20平方米;木制雕刻造型1处,约40平方米;长征及草鞋木质景观结构1处,约30平方米;屏风2处,需钢结构框架,共约40平方米;立体结构造型墙1处,约25平方米。

(3)展具:加工、翻新、修复部分展台,约70平方米。

(4)版面:高清拉米娜展板,约350平方米,需装裱安装;墙体UV高清油画布展示画面,约550平方米,需装裱安装。

(5)立体雕刻PVC字,约50平方米。

(6)木质相框,约50平方米,需装裱安装。

2.材料:展览施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油漆必须选用立邦漆或多乐士漆,并符合GB 50210的规定。施工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GB 50222的规定。

3.灯具:灯具、电路安装按照GB 50303的相关规定,陈列展览照明施工应执行GB/T 23863的规定,必须选择正规品牌且有合格证的光源和灯具。开展之前进行灯光的艺术调试。

4.展版应表面平整、图文清晰、色彩准确,安装应安全牢固;画面需粘贴平整,图文清晰、色彩准确,安装美观;展具制作材料和工艺应坚固、稳定、美观、无害、展品不易滑脱;临时展墙应坚固、稳定、耐用。

5.供应商需配备专业人员调试多媒体设备以及投影灯等。

四、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实施地点:河北博物院北区二楼9、10号展厅或河北博物院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2021年6月13日前,完成所有展览施工项目,并通过河北博物院艺术设计文创经营部验收且合格。

4.售后服务:能够妥善安排各项施工人员的进场流程,按照要求及时更新设计,能及时处理问题和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付款,实际结算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

6.踏勘现场:河北博物院不组织踏勘,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途径: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至hbbwy86045642@163.com邮箱报名。邮件须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包含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盖有公章的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9:30至2021年5月28日16:00(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六、比选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4)技术参数与商务参数响应情况。

(5)项目实施方案。

(6)施工团队配置情况。

(7)相关业绩。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每页加盖公章,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14:00截止。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4.比选时间:2021年6月2日9:30。

5.比选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七、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

八、其他说明

1.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中标供应商自备物料、加工设备和工具。展览项目施工前,中标供应商必须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

3.河北博物院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博物院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附件:

河北博物院《从石库门到天安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展》展览施工项目评审标准.docx

 

 


 河北博物院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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