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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中山国服装数字化复原设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河北博物院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我院现就战国中山国服装数字化复原设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战国中山国服装数字化复原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以墓葬出土文物和历史文献,在深度解读中山国服饰人物和地域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整体构思款式、结构、面料、配饰、风格等要素,形成系列设计方案,完成服装设计手稿。利用CLO 3D和3Dmax等软件完成服装建模;利用织物CAD和Photoshop等软件完成面料的模拟;对3D服装形象进行试穿调整,最终形成静态和动态展示效果,复原设计出具有鲜明中山特色的数字化服装;以此为基础制作中山国服装成品。采用数字化服装和成品服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示宣传;从而生动再现战国中山服饰风貌,将中山文化的深厚文化底蕴以新形式、新创意、新业态传承和弘扬。
3.项目内容:数字化服装预计12套,包含复原设计中山玉人服2套、狩猎服1套、采桑服1套、宴乐服1套、银首人俑灯服1套,并通过花纹和色彩变化设计的演出成品服装约6套,精致成品服装约2套。此外,在数字化服装完成基础上,制作相关图册。
4.项目采购数量:1。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义,0311-85286719。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设备能力和技术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技术参数
1.服务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相关素材的研究、复原设计方案及数字化效果实现。
原创服装复原设计手稿和面料模拟图集(电子版及打印版);
数字化服装图集;
数字化服装:12套。
成品服装:与数字化服装形象相符。女装按照身高168cm制作,男装按照身高182cm制作。(精致服饰2套、展演服饰6套)
成片交付方式:U盘;图册;实物。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策划方案。策划方案需包含总体构想、选题方案,结构完整、思路清晰、切合主题。
(2)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对项目目标、执行过程中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服务保障方案。
(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全流程服务,制作风格朴素大气,制作精良,复原设计美观谐调,符合战国中山国地域特色。
(4)数字化服装视频输出格式不低于 1920*1080的 MP4格式。格式为ZPRJ或OBJ、DXF的服装项目文件,可用于3D软件中播放和编辑。字幕应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发布的相关标准。
所有项目工程文件、制作的成衣实物,以及上述提到的工作版本图片、视频等,应保存完整,整理好后交付给河北博物院。
(5)供应商需确保项目成品中使用的文字、图片等元素不会引起版权纠纷,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6)河北博物院拥有所有拍摄素材等相关版权,供应商须保证为本项目服务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与其有关的任何视频资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质量要求
(1)能够从河北博物院(活动)宣传工作中提炼符合传播及讲解特性的内容。
(2)供应商应对中山国文化、服装设计、面料设计、3D服装软件、剪辑等方面有充分把握。
4.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一支服务团队,要求团队结构合理,岗位职责有序,项目人员经验丰富。
(2)项目需配备有专业的经验丰富的服装设计、制版、服装3D软件制作、视频剪辑美化等人员,后期需配备服装工艺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
(3)团队所有工作人员均需具有三年(含)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具有服装、艺术设计、纺织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不低于 70%,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一旦中标,河北博物院有权审查学历证书原件。服务团队成员需身份真实,且能够实际投入本项目工作并全程参与,供应商需提供服务团队名单及人员履历、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4)能够保证项目团队人员稳定,确保制作的质量和效率。若在不可抗力条件下,服务团队人员确需变更。供应商需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河北博物院,并提交书面申请。
四、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3.实施地点:河北博物院指定地点。
4.验收方式:项目完成后,供应商需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1)供应商需以U盘拷贝、图册、服装实物成品方式交付;
(2)项目文档:含素材相关工程文件等。
由河北博物院组织人员对照合同对供应商执行项目的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要求供应商参加验收会,应答质询。
5.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具备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在改进完善环节中,供应商需有能力提供7*24小时保障服务,遵从河北博物院修改意见,及时做出调整和修改,不得以修改等原因延误项目进度。
6.付款方式:依据合同付款。
7.踏勘现场:河北博物院不组织踏勘,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途径: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至hbbwy86045642@163.com邮箱报名。邮件须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包含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盖有公章的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9:30至2021年8月30日16:00(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六、比选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承诺函,供应商须针对版权问题作出承诺,并承诺项目团队全部人员无不良从业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4)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5)项目实施方案、团队配置情况及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6)售后服务计划及商务参数响应情况。
(7)相关业绩。供应商需附近两年内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每页加盖公章,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16:00截止。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4.比选时间:2021年9月2日9:30。
5.比选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七、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
八、其他说明
1.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河北博物院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博物院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河北博物院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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