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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物院公众责任保险及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河北博物院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我院现就河北博物院公众责任保险及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博物院公众责任保险及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2.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全国博物馆免费开放力度的持续加大,河北博物院观众参观量稳步上升,公众责任事故风险与志愿者人身意外风险也在不断增长。为给广大公众及志愿者提供一个安全有序、舒适平安的服务环境,拟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及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项目内容: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和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项目采购数量:1。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义,0311-85286719。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设备能力和技术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技术参数
1.服务内容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
(1)公众责任保险,面积53128平方米。服务期(保险责任有效期)为一年。
主险限额不低于下表:
附加险限额不低于下表:
(2)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175人计算。服务期(保险责任有效期)为一年。险种限额不低于下表:
2.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对项目目标、执行过程中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服务项目及保障方案。
四、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万元,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报价方案。方案需包含保险类型及限额、售后服务内容等,结构完整、内容详尽。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
2.完成时间:以签合同日期起算,服务期一年。
3.实施地点:河北博物院指定地点。
4.验收方式:以合同为准。
5.售后服务:投标人应具备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在服务期间,供应商需有能力提供7*24小时保障服务,及时出险、按期理赔,不得延误。
6.付款方式:依据合同付款。
7.踏勘现场:河北博物院不组织踏勘,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五、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途径: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至hbbwy86045642@163.com邮箱报名。邮件须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包含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盖有公章的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9:30至2021年8月30日16:00(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六、比选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人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3)承诺函,供应商须针对版权问题作出承诺,并承诺项目团队全部人员无不良从业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4)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5)项目实施方案、团队配置情况及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6)售后服务计划及商务参数响应情况。
(7)相关业绩。供应商需附近两年内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每页加盖公章,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16:00截止。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4.比选时间:2021年9月2日9:30。
5.比选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河北博物院。
七、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
八、其他说明
1.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河北博物院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北博物院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附件:评审标准(河北博物院公众责任保险及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docx
河北博物院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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