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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1月13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3年基本构建起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工作新格局,到2025年石窟寺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35年基本建成中国南方石窟寺保护利用高地。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旨在走出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了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十一项主要任务,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投入保障和加强督促落实三个方面强调了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石窟寺保护重点工作。提出加强四川石窟寺考古研究,有序开展区域系统调查、专项调查和重要石窟寺遗址考古发掘;实施“石窟四川”保护工程,统筹开展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推进“平安石窟”工程,结合“天网系统”“雪亮工程”,建设四川石窟寺安全防护综合控制平台,开展以石窟寺文物2 盗割犯罪为重点的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强调了石窟寺的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提出要加快推进川渝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建设,持续擦亮乐山大佛“金名片”,实施安岳石窟整体保护利用工程;实施石窟寺展示陈列提质工程,鼓励有条件的石窟寺建设遗址博物馆;促进中小石窟寺保护利用,建设四川乡村石窟文化公园、文化景点和文化微景观;加强区域性石窟寺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打造一批以石窟寺为载体的精品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策划一批体现四川特色的石窟寺文物外展精品项目,塑造四川石窟寺文化传播品牌。

《实施方案》提出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提出构建四川石窟寺考古研究体系,形成多学科跨领域合作研究模式;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将石窟寺科技保护纳入省级自然科学和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方向,创建中国南方地区石质文物保护重点科研基地等创新平台;探索“以大带小”“一个机构带一片”的管理模式,推动石窟寺保护管理专门机构对周边区域未设置专门机构的中小石窟寺开展技术指导;鼓励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中小石窟寺保护项目可选择专业保护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

《实施方案》强化了石窟寺保护利用的重要支撑。提出进一步建强四川石窟寺保护研究院,创建全国一流石窟寺研究院;深化“总分院制”建设模式,加强乐山、广元、巴中、安岳等地区区域性石窟寺保护研究机构工作力量;石窟寺保护研究机构根据需要可设置首席专家、学术院长,其薪酬单独核定,不纳入绩效工资基数;加大经费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石窟寺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按规定程序申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

《实施方案》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四川省委、省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石窟寺保护利用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对于走出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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