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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物保 护 法 律法规培训班在长春举办

7月18日,由国家文物局主办、吉林省文物局协办、吉林省博物馆协会承办的全国文物保2 律法规培训班在吉林长春开班。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进出席并讲话,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文物领域法治建设实际,学习交流工作思路方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文物新篇章。

陆进指出,举办此次培训班是国家文物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和文化传承发展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加强文物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陆进分析了文物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文物法治建设理论武装;全面加强文物立法,不断完善文物法律制度体系;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文物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培训班邀请6位专家学者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授课,主要课程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文物法治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规备案审查、文物立法理论实践、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理论实务等。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文物行政部门、中央有关文博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相关高校从事文物法治教学科研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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