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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物局研究部署文物安全检查工作

4月16日上午,福建省文物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全省文物安全检查工作。

会上,福建省文旅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傅柒生通报了巴黎圣母院、省级文保单位泉州晋江钱头状元第以及南平建瓯市“三普”文物点步月桥等近期几起国内外文物火灾事件,传达省政府杨贤金副省长对文物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省文物系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省文物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林文珍副局长对近期文物安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是将巴黎圣母院、泉州状元第等文物火灾事件正式通报全省,举一反三、强化工作落实;二是全省文博单位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自查,结合国务院安办即将开展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专项行动,查找消防隐患,重点加强文物施工工地、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单位隐患排查;三是落实文物安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长为组员的文物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省文物局革命文物处(督察处)落实。

傅柒生局长对文物安全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基础,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红线和底线,面对日益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各级文物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决落实杨贤金副省长关于文物安全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文物安全工作。

二是日常巡查要到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切实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和危险品等管理,落实日常巡查工作。要把文物安全检查作为下基层检查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监管责任。

三是工作机制要到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文物安全工作机制。省文物局完善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协助抓、业务处室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格局,革命文物处(督察处)、综合处、博物馆处、文物保护处等按照工作职责具体指导相应的文博单位健全完善文物安全工作。(福建省文物局)

(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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