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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布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日前,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至此,沧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达到57处。

2018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沧州市文物局启动实施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经过各县(市、区)自主申报、专家评审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公布21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3处、古墓葬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处。本批市保在兼顾文物类型的基础上,重点包括了大运河、革命文物。同时,为更好地加强文物保护,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也随之公布。  

目前,沧州市共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0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这些文化遗产传承沧海文明,讲述着沧州灿烂的历史文化故事,为沧州市文化的传承与研究提供了实物依据。

(河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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