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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博物院征集老照片公告

老照片是特定历史时期人们生产生活的缩影。为丰富我院藏品,真实记录反映河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变迁,传承文化遗产,留住历史记忆,现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老照片征集入藏活动。



一、征集范围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河北地区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领域发展变化的各类老照片。主要但不限于:

(一)反映河北地区各时期各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人物、重大工程建设的老照片;

(二)反映河北地区各时期老街巷、老社区、老学校、老工厂、老民居、老字号的老照片;

(三)反映河北地区各时期自然景观、古迹遗存等风貌的老照片;

(四)反映河北地区各时期城市建筑、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等的老照片;

(五)反映河北地区各时期风土人情、文艺表演、民间工艺等社会文化及百姓衣、食、住、行等生活休闲内容的老照片;

(六)反映河北地区各时期生产、生活场景的生产照、工作照、生活照、集体照等老照片;

(七)其他能够反映时代特征、具有纪念意义或收藏价值的老照片。

参加老照片征集活动人员不限地域,凡拍摄、收藏的老照片能反映上述内容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二、征集要求


(一)照片原件(附底片),彩色、黑白均可,尺寸大小不限。 

(二)每张(组)照片须附简要文字介绍:拍摄时间、地点、内容、背景资料及拍摄者(或收藏者)基础信息等。(见附件:《老照片基础信息登记表》)

(三)照片内容必须真实,严禁使用电脑、手机等工具合成造假。



三、征集方式


(一)本次征集为无偿捐赠。

(二) 拟捐赠照片首先以电子版报送,自行对老照片原件进行翻拍、扫描,将JPG格式图片及基础信息打包发送至邮箱,以便专家审定。邮箱号码:hbbwy_zjb@163.com;邮件主题栏请标注“河北博物院老照片征集”。所有拟捐赠的电子版老照片不予退还。

(三)经审定入藏照片,捐赠者须将纸质照片原件(附底片)邮寄或送至河北博物院文物征集办公室。邮寄费用由河北博物院承担。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大街4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侯老师

联系电话:0311——85286816

(四)对入藏老照片的捐赠者予以颁发《河北博物院捐赠证书》。



四、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0日—2022年12月1日



五、特别说明


(一)捐赠者对于所捐赠的老照片拥有所有权;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捐赠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征集的老照片将作为河北博物院收藏品,永久保存。老照片一旦入藏,河北博物院即拥有老照片所有权,有权用于宣传、展示、报道等活动。

附件:《老照片基础信息登记表》



河北博物院

2022年4月20日


老照片基础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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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东大街4号

咨询电话:(0311)966518